集成电路学部关于组织开展2025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集中购置论证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5-03-19 11:13 点击量:
各单位:
根据学校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》(实验字〔2025〕3号)(附件3)要求,现就集成电路学部2025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论证范围
1.拟利用财政性资金或学校自有资金购置,直接用于教学科研、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的,单台套或批量价值在4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(含软件)和科研设施。
2.此前论证结论为“重新论证”的仪器设备。
根据论证结论两年内有效的原则,凡在2027年5月前拟通过申报项目、申请专项等方式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,均可纳入本次集中论证。请各教学科研团队提前做好仪器设备采购计划,避免因未及时完成论证工作导致采购计划推迟。
二、论证步骤
申购人填写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批表》(附件1),若属进口仪器设备的,需同时填写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》(附件2)。并于2025年4月7日下班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me@mail.romani.cn。学部将统一组织查重评议及论证审核,审核通过的设备将由学校进行集中论证,详见论证流程图(附件5)。
三、论证原则
根据学校“无论证,不预算”的工作机制要求,学部评议过程中将重点核查以下内容:
1.是否存在所辖实验室管理混乱,安全工作抓而不实,隐患问题整改不力的情况;
2.拟购设备是否按照学校要求纳入公共平台统一管理;
3.学校资产系统(http://zcgl.romani.cn)或学校共享系统(http://dygx.romani.cn)中查询校内是否已有同类设备,或此前已有同类设备论证通过且在有效期范围内(附件4),可通过共享支撑当前研究;
4.是否存在对仪器设备刻意拆分、打包或未使用规范名称的情况;
5.保障性条件(物理空间、水、电、环境等)是否落实;
6.是否满足阶段性使用需求,或可通过购买服务解决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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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批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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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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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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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近两年集中论证审核通过的仪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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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论证流程图 |
集成电路学部
2025年3月19日



